关于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2〕624号
日期:2022-11-2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平谷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平谷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平谷分中心)继续实施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审批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0〕62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1月15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重新审批平谷区马坊镇中心区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0〕621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