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湾公园建设工程(二期)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2〕195号
日期:2022-05-1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通州区发展改革委
经审议,同意对张家湾公园建设工程(二期)给予资金补助。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总建设面积约75.4公顷(最终以规划确定的地块钉桩范围为准)。
二、主要建设内容:新植乔木25951株,新植灌木9100株,新植花卉地被及色带54万平方米,同步建设庭院、给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及必要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