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研)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审)〔2020〕577号
日期:2020-10-2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昌平区发展改革委
经研究,同意将我委《关于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50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0月23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504号)、《关于昌平区流村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变更设计招标方案的批复》(京发改[核]〔2019〕13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