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2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
3.负责监测本市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本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各类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6.承担规划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并与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拟订本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市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市政府投资计划;按国家及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7.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8.承担组织编制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城市功能区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
9.承担本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需求平衡,协调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实施。
10.承担本市价格管理责任;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依法拟订、调整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的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11.负责本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12.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分析综合交通、水资源、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状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民航、铁路等国家在京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工作。
13.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负责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14.负责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衔接能源总量平衡;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城市能源运行保障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电力、煤炭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北京市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5.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负责研究拟定本市人口调控战略、人口政策、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建议。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包含14个直属单位分项决算,分别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21世纪议程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75938.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947.3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6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723.2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79.5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9%;上级补助收入65.6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事业收入15509.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55%;其他收入59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1%。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642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8.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27%;项目支出118312.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73%。
2015年结余分配1129.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387.9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10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11.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国防支出161.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教育支出8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1%;节能环保支出42491.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98%;城乡社区支出175.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5%;农林水支出164.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3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24.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8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22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6611.2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373.72万元,增长39.54%。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2015年度决算36611.2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373.72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不含基本建设资金、部分大额专项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决算数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包含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主要包括市新机场建设总指挥部2015年现场协调工作经费、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经费等。
2、“国防动员”(类)2015年度决算161.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1.58万元,增长24.29%。其中:
“经济动员”(款)2015年度决算161.5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1.58万元,增长24.29%。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包含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的国防动员工作项目经费支出数。
3、“教育支出” (类)2015年度决算80.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70.5万元,下降46.7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5年度决算80.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70.5万元,下降46.72%。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进修及培训预算计划。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联席会议办公室项目经费支出数。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类)2015年度决算58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411万元,下降41.1%。其中:
“广播影视”(款)2015年度决算58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411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该项目经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认,2015年度安排58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5年度决算2057.2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23.97万元,增长12.2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2057.2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23.97万元,增长12.22%。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离退休政策标准,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医疗卫生”(类)2015年度决算1778.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210.13万元,下降10.57%。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5年度决算196.5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78.46万元,下降28.53%。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项目经费。
“医疗保障”(款)2015年度决算971.5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47.16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障经费标准,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610.6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84.51万元,下降12.16%。主要原因: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部分项目经费。
8、“节能环保”(类)2015年度决算42491.9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6520.21万元,增长63.61%。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5年度决算32482.7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6511.01万元,增长25.07%。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包含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工作经费数,以及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主要包括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十六批)和可再生能源专项(第六批)用于支持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碳排放配额回购项目、2015年公共数据中心节能低碳改造项目等。
“污染减排”(款)2015年度决算2808.1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808.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中央资金安排的2015年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及示范项目支出数。
“循环经济”(款)2015年度决算7093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0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中央资金安排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和2015年城市矿产试点项目支出数。
“能源管理事务”(款)2015年度决算108.0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08.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安排的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开办经费支出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75.6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5.69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175.69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75.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2015年迎风度夏电煤储备项目支出数。
10、“农林水事务”(类)2015年度决算164.8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64.85万元,增加100%。其中:
“农业”(款)2015年度决算164.8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64.8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工作经费数,主要包括北京京丰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和北京市茶叶公司茶叶市场升级改造工程。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832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8320万元,增加100%。其中:
“制造业”(款)2015年度决算1600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1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市政府重点任务安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域集聚发展试点补助资金)支出数。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232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3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数。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324.1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324.12元,增加100%。其中: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3324.1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3324.1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包含延续上年度工作结转本年度的费用数,及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预算数。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基于物联网的周界预警与安全防范服务平台、环境综合监测系统共性示范平台建设项目、面向电信运营商的融合通信支撑服务平台等。当年追加的项目经费主要包括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面向“互联网+”的未来媒体传播力大数据智能分析与评估平台、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移动电子商务综合支付技术服务平台、中关村现代服务业-云客户服务中心平台研发及产业化等。
1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22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5250万元,增加75%。其中:
“农业”(款)2015年度决算1225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5250万元,增加75%。主要原因:决算数中包含年初结转的延续上年度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项目支出数。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向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市社区支出7673.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市社区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7673.4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673.44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7673.44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7673.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决算数为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安排的电力需求侧试点项目、六环路5对加油站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查费项目支出数。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648.32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加油 | 公务用车维修 | 公务用车保险 | 其他 | |||||
2015年预算 | 548.33 | 213.00 | 27.03 | 0.00 | 308.30 | 163.4 | 52.41 | 52.41 | 40.08 |
2015年决算 | 406.75 | 206.17 | 9.20 | 0.00 | 191.38 | 76.47 | 46.25 | 34.06 | 34.60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4个行政单位、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6.75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48.33万元减少141.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206.1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13万元减少6.8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宏观经济政策、资源能源、养老医疗、节能环保等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76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71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9.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7.03万元减少17.8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工作。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周边省市就京津冀协同发展、能源保障供应、生态环境保护等区域合作政策协调;接待外省市和相关部门来我委就北京市在节能减排、环保政策、投资管理等领域的经验、做法、成效等进行考察调研、交流研讨;与国内外研究院所进行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对研究项目进行咨询和研讨论证。其中:公务接待33批次、11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91.3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308.3万元减少116.92万元。其中,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191.38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308.3万元减少116.9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本市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使用了公务用车。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76.4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6.2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4.0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4.6万元。2015年实有公务用车114辆,10月份根据市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封存54台。综合计算,车均运行维护费1.82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56.8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97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6.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09669.06万元,其中:汽车114辆,2635.31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4008.82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一)2015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政策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5年统筹500亿元财政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形成促进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合力。
1.建立了央地联动的联席会议统筹机制。本市依托中关村创新平台组建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统筹机制,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明确了统筹资金规模和投向。从2014年开始,统筹资金调减5亿元用于大气治理,每年的95亿元统筹资金主要用于配套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公共平台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示范应用类项目、政府引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等。
3.形成了规范化的统筹方法。统筹项目采用公开征集、重点推荐、主动发现等多种渠道发现项目,注重利用“外脑”和市场机制,建立早期项目发现通道,形成了“分口推荐、项目评估、统筹安排、分口管理、多方衔接”的规范化工作流程。
(二)2015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强化统筹作用。面向国家创新驱动战略部署、本市科技和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统筹资金聚焦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本市特色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以及重点功能区建设。利用基金等市场化支持方式支持了一批重点产业,发挥统筹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化应用。
2015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统筹资金共支持46个重大项目,安排资金93.97亿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共安排资金27.49亿元,政府引导类基金安排48.99亿元,公共平台和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2.41亿元,对接国家重大专项安排5.08亿元。
创新了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实现了统筹资金的循环使用。统筹资金积极探索政府股权投资、共有知识产权、基金等财政资金的新型投入方式,实现了循环使用、滚动支持目标。2015年,采用资本金注入、政府股权投资、共有知识产权、基金等新型政府投入方式的资金达到总量80%左右。
(三)2015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通过统筹项目的实施,促进了高端创新资源落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创新成果应用。
1.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统筹资金扶持的项目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统筹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相关产业调整升级,为北京市经济发展培育了新的增长点。
2.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统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利用一批最新科技成果,服务了社会民生,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3.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注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等创新投入方式,实现百亿财政资金,带动千亿社会资金,放大财政资金支持效果。
4.北京市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优势,调动央地创新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企业、科研院校、中介服务机构的优势和积极性,有力地支持了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了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率。
下一步,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打造首都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调整大额专项资金形式,优化统筹机制。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改革方案,把科技规划作为创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统筹资金转化带动作用,培育一批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国际级大企业和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支撑产业环境及公共平台建设。发挥统筹资金支撑作用,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最终形成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合力。
(四)2015年资金支出明细表
2015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实际支出数 |
合计 | 93.97 | ||
1 | 各主管部门 |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 27.49 |
2 | 各主管部门 | 公共平台和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 12.41 |
3 | 各主管部门 | 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 5.08 |
4 | 各主管部门 | 基金项目 | 48.99 |